审 核、盖 章 流 程 |
一、准备好相关材料的盖鲜章的中文纸质原件(详见注意事项); |
二、根据盖鲜章的中文纸质原件,按照英文模板(见附件下载)自行翻译相关材料,确保中英文内容一致,然后打印翻译好的纸质件; |
三、携带盖鲜章的中文纸质原件及英文翻译纸质件到国际处(四教207室)进行对照审核(不盖章);翻译件经国际处审核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出具核对确认条;(寒暑假期间此步流程可进行线上审核,详见国际处网站首页相关通知) |
四、凭国际处出具的核对确认条,本科生前往教务处综合科(二教330室)和所在学院盖章,研究生前往研究生院和所在学院盖章; |
五、相关材料若需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自备信封,在教务处综合科或研究生院进行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
六、代办需要提供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注 意 事 项 |
一、成绩单 |
二、证明、证书 |
1.在校生请到所在学院打印中文成绩单,加盖学院鲜章后参考附件对应的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本科应届毕业生在6月底拿到学位证和毕业证之后,必须到所在学院打印“本科学生学业成绩单”(横版,带有毕业证学位证编号)盖章使用,请勿再使用教务处自助打印机或今日校园APP下载打印的竖版成绩单。 2.已毕业生请到档案馆(图书馆7楼)打印中文成绩单,加盖档案馆鲜章后参考附件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 |
1.在校生学籍证明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文模板,加盖学院鲜章及教务处鲜章后参考附件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 2.已毕业生的英文版毕业证和学位证,参考附件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审核时需持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中文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的同学请到档案馆开具学历学位信息表或归档成绩单,并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以供审核。 |
3.需要GPA证明的同学请到所在学院打印盖章后,按照中文证明的内容进行翻译。(毕业生前往档案馆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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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文成绩单的格式:需按照中文学业成绩单格式进行排版和翻译,科目顺序和名称需与中文版完全一致。科目名称请注意单词首字母要大写;名称后有字母、罗马数字、阿拉伯数字之分,英文版要与其对应;成绩单表格内的科目名称需显示完整;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内容,若一页纸不够可做成多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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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绩单模板注意区分在校生版、档案馆版和归档成绩单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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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电 话 |
档案馆:023-62311639(图书馆7楼) 教务处运行科:023-62652379(二教220室) 教务处综合科:023-62652437(二教330室)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023-62789007(二教229室) 国际处留学与出国管理科:023-62652670(四教2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