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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2日 15:36 作者:侨台港澳办公室 来源:侨台港澳办公室  点击率:


 

全校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 [2022] 5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我校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读港澳及华侨本科生(2022级新生原则上不予参评)。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奖励标准及名额

本科生奖学金

特等奖8000

一等奖6000

二等奖5000

三等奖4000

根据教育部分配的评选名额,我校本次可评选的奖学金人数为1人,具体名额如下:

类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港澳及华侨学生

0

0

0

1

台湾学生

0

0

0

0

三、评审基本条件

报名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评审内容

1.学习成绩:学年内各科成绩优良;

2.学习态度: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3.行为表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班级所组织的活动;

4.在校期间的奖惩及获奖情况。

五、评审程序

1.评审工作时间:1012-1021日;

2.根据学生意愿自主申请,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后,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交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

3. 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组织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初评,并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4.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向全校(侨台港澳办公室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初审合格学生名单,无异议后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5.由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上报教育部;

6.教育部审批学校提交的信息,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六、申请材料

1.打印并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学校审核意见一栏不填;

2.打印并填写《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二)中的个人信息部分,交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及分管院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并由学院辅导员通过电子邮箱(waiban@vip.163.com)发送审核后的扫描件;

3.教务处打印的重庆交通大学学业成绩表(含全科绩点和本人专业排名)、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证明(请学院辅导员签字盖章,格式见附件三)、20219月至20229月期间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辅助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请于2022101917:00前交至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40207 (联系电话:02362652602 高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二: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三: 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证明

 

 

 

      重庆交通大学侨台港澳台办公室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