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 [2022] 5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我校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读港澳及华侨本科生(2022级新生原则上不予参评)。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奖励标准及名额
本科生奖学金
特等奖8000元
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5000元
三等奖4000元
根据教育部分配的评选名额,我校本次可评选的奖学金人数为1人,具体名额如下:
类别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港澳及华侨学生 |
0 |
0 |
0 |
1 |
台湾学生 |
0 |
0 |
0 |
0 |
三、评审基本条件
报名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评审内容
1.学习成绩:学年内各科成绩优良;
2.学习态度: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3.行为表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班级所组织的活动;
4.在校期间的奖惩及获奖情况。
五、评审程序
1.评审工作时间:10月12日-10月21日;
2.根据学生意愿自主申请,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后,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交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
3. 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组织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初评,并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4.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向全校(侨台港澳办公室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初审合格学生名单,无异议后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5.由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上报教育部;
6.教育部审批学校提交的信息,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六、申请材料
1.打印并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学校审核意见一栏不填;
2.打印并填写《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二)中的个人信息部分,交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及分管院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并由学院辅导员通过电子邮箱(waiban@vip.163.com)发送审核后的扫描件;
3.教务处打印的重庆交通大学学业成绩表(含全科绩点和本人专业排名)、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证明(请学院辅导员签字盖章,格式见附件三)、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期间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辅助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0月19日17:00前交至学校侨台港澳办公室40207 (联系电话:02362652602 高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二: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三: 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证明
重庆交通大学侨台港澳台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