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学校2023年将继续实施校级海外引智计划,现就做好立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引智对象应为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或在世界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高水平外籍专家、港澳台地区专家或资深华裔学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要著述或论文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2.现任或曾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的重要职务;
3.现任或曾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4.现任或曾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主旨报告人;
5.曾获得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及专利;
6.现任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的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
7.现任或曾任世界知名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核心成员;
8.掌握突出技术技能的高端人才和职教专家。
(二)所聘请的专家学者可以是在职人员,也可以是退休后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若聘请对象为港澳台地区专家或海外资深华裔专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海外连续工作5年以上;
2.能流利使用中外文开展工作。
二、专家主要工作内容
各相关单位开展引智工作应紧紧围绕2023年学校国际合作交流重点任务和学校国际学习中心建设进行。海外引智专家在项目周期内需至少承担1门海外名师(在线)课程及1场国际视野大讲坛,同时可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完成以下工作中的至少3项:
(一)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海外兼职导师,国际化育人工坊等项目);
(二)在学校主办、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专题报告;
(三)积极申报引智平台类或个人类项目(“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平台类项目;“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外国青年人才计划”项目,教育部“春辉计划”等);
(四)围绕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的其他重大国际合作交流事项(如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项目,国际化特色项目等);
(五)协助学校成功拓展更多海外优质资源合作渠道;
(六)协助学校成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项目数量、经费及执行期限
(一)本年度拟立项计划数量5—1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自行配套资助经费。
(二)项目实施期限自下达立项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三)各单位在收到立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专家签订任务实施清单(附件2),并交国际处备案。逾期视为放弃本项目,资助经费收回国际处引智计划经费账户统筹使用。
(四)项目有效期内,专家在校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立项流程
(一)立项申报
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际处提交附件1立项申请表及专家护照、证书、简历等相关材料,一式七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国际处邮箱:waiban@vip.163.com。
(二)专家评审
国际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五、经费执行
引智计划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科发专〔2022〕49号)、《重庆交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工作管理办法》(交大〔2017〕3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仅限用于立项单位所聘专家学者的酬劳、国际国内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保险等支出,不得用于购买仪器和办公设备、学生补助以及教师学生交流等支出,同时应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023年校内引智计划项目经费报销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经费执行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一)材料准备
申请票据核销或工作酬劳发放,均需提供如票据存根、讲座宣传海报、专家工作照片、新闻稿等有效佐证材料。
(二)报销流程
报销专家交通费、食宿费等,应由引智项目校内联系人发起报账流程,同时提交当月专家工作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经由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交国际处综合科汇总核销。
专家酬劳发放,需由项目联系人所在单位发起薪酬流程,并将当月专家工作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提交项目联系人、国际处引智项目管理人员会签,本单位负责人签批,最后国际处负责人审签通过。
项目成果总结及经费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审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的重要依据。项目有效期内未完成执行,结余经费由国际处统筹,用于引进其他外国专家工作。对于违反经费使用规定,造成资金浪费或使用效率低下的,学校将暂停资助乃至追回已资助费用。
国际处办公电话:023-62652602
联系人:高之菊13372725201 王子莉18696726933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海外引智计划”立项申请表
2.2023年海外引智计划任务实施表
3.《重庆交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工作管理办法》(交大〔2017〕311号)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