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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协助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8日 16:28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渝教办函〔20241号)要求,为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评审工作,现就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市属本科高校在编人员,不设推荐专业和人数限制,重点增补双一流建设学科及曾长期(连续24个月及以上)出国学习的专家。

二、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副校级或副司局级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65岁),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2.优先推荐双一流建设学科、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的专家;优先推荐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的专家和曾获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人员;优先推荐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需求,亦请重点推荐在本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培养/人才引进或师资培训等部门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以及上述相关部门分管校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以及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专家(可以使用英语或法语等进行面试)。

请各单位从专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组织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专家导入模板》(附件2),汇总后于111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四教20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aiban@vip.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罗慰蓝、刘霄龙,62652670

电子邮箱:waiban@vip.163.com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表

2.推荐专家导入模板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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