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11月之前,各单位和学院拟定下一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填写相关表格,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具体报送事项和时间以国际处接市外办通知要求为准)
市管领导干部出访应在每月25日前(需提前两个月)向市外办报送出访计划,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方能受理任务报批。(具体报送要求和方式请咨询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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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出国(境)前至少2-3个月(寒暑假节假日另算),出访人员准备好正式的外方邀请函原件及中文翻译件、报批请示文件、相关表格和其他个人资料交国际处。
国际处审核以上报批材料并根据因公出国(境)相关政策和要求提出修改意见。(约3-5个工作日)
请示文件及相关表格材料修改无误后,国际处通过OA系统向提交运转会签出访请示文件和附件,以及提交校领导签批相关表格材料,同时出访相关信息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约5-10个工作日)
校领导签发请示文件和相关表格后,出访人员按程序报市教委审核签批。(约3-7个工作日)
报市财政局签批表格。(约1-2个工作日)
报市外办审批,办理出国(境)任务批件。(3-7个工作日)
出访人员前往市外办录取指纹。(1个工作日)
市外办下达任务批件后,办理因公出国(境)证照。(3-5个工作日)
出访人员办理出国(境)签证或签注。(具体时间视出访国家地区使领馆要求和市外办要求而定,约7-25个工作日/国)
领取证照。(1个工作日)
行前培训。(1个工作日)
执行因公出访任务。
证照归还、出访报告和表格提交以及回访登记。(回国后务必在5天内交还因公证照,15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和表格,同时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国际处完成回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