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前
1.前期准备
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2.报名
提交《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申请表》或《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申请表》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表须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行前准备
准备中英文学籍证明、中英文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以备申请签证/签注
(须经国际处审核)。
等待外方发放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期间准备其它签证所需材料)。
购买机票和保险,办理签证/签注。
参加行前培训会,签署安全承诺书或出国(境)协议。须保留学籍的同学前往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的相关手续。
购买在国(境)外所需物品。
派出中
1.在外生活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尊严和学校声誉。
2.定期报告
定期向学院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在外学习的情况。
派出后
1.返回
按时返回学校报到。
2.恢复学籍
返校两周内前往教务处办理恢复学籍的手续。
3.提交总结
返校一个月内提交总结报告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申请补助
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登记工行卡号,等待补助发放。
(部分项目无补助,须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准)
5.审核
提交国(境)外成绩单、学习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5.互认学分
前往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办理认定学分的手续。
6.学费清算
项目结束回国即毕业的同学前往财务处办理清算学费的手续。
7.联系方式
教务处与运行科咨询电话:023-62652379(二教220室)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咨询电话:023-62789007(二教229室)
教务处综合科咨询电话:023-62652437(二教330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咨询电话:023-62652670(四教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