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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国英文成绩单、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审核流程及模板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4日 17:40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  点击率:


审 核、盖 章 流 程

一、准备好相关材料的中文鲜章的纸质(详见注意事项);

二、根据中文鲜章的纸质,按照英文模板(见附件下载)自行翻译相关材料,确保中英文内容一致,然后打印翻译好的纸质件,携带中文鲜章的纸质英文翻译纸质件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四教207室)进行对照审核(不盖章);

三、翻译件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出具核对确认条,凭此条本科生前往教务处综合科(二教330室)和所在学院盖章,研究生前往研究生院和所在学院盖章;

四、相关材料若需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自备信封,在教务处综合科或研究生院进行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五、代办需要提供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 意 事 项

一、成绩单

二、证明、证书

1.在校生请到所在学院打印中文成绩单,加盖学院鲜章后参考附件对应的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本科应届毕业生在6月底拿到学位证和毕业证之后,必须到所在学院打印“本科学生学业成绩单”(横版,带有毕业证学位证编号)盖章使用,请勿再使用教务处自助打印机或今日校园APP下载打印的竖版成绩单。

2.已毕业生请到档案馆(图书馆7楼)打印中文成绩单,加盖档案馆鲜章后参考附件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

1.在校生学籍证明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文模板,加盖学院鲜章及教务处鲜章后参考附件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

2.已毕业生的英文版毕业证和学位证,参考附件英文模板内容进行翻译。审核时需持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中文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的同学请到档案馆开具学历学位信息表或归档成绩单,并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以供审核。

3.需要GPA证明的同学请到所在学院打印盖章后,按照中文证明的内容进行翻译。(毕业生前往档案馆打印)

4.英文成绩单的格式需按照中文学业成绩单格式进行排版和翻译,科目顺序和名称需与中文版完全一致。科目名称请注意单词首字母要大写;名称后有字母、罗马数字、阿拉伯数字之分,英文版要与其对应;成绩单表格内的科目名称需显示完整;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内容,若一页纸不够可做成多页。

5.成绩单模板注意区分在校生版、档案馆版和归档成绩单版本。

咨 询 电 话

档案馆:023-62311639(图书馆7楼)

教务处运行科:023-62652379(二教220室)

教务处综合科:023-62652437(二教330室)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023-62789007(二教229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与出国管理科:023-62652670(四教207室)

备 注:建议办理英文件审核盖章流程的校外人员和已毕业离校学生由留校学生或辅导员代办,实须本人来校办理的人员请按以下要求进校:步行访客进校无需预约,可在南岸校区1、2、3号门门岗处刷身份证后即可进校办理审核、盖章等手续;校外来访车辆请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重庆交大安全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具体流程见附件),并将需要审核的中英文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waiban@vip.163.com,待审批结束收到短信提醒后方可来校。